枣庄鸿盛泰简介
枣庄代办客户案例
枣庄公积金常见问题
枣庄离职公积金代办
枣庄在职公积金代办
枣庄封存公积金代办
枣庄国管公积金代办
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
枣庄公积金离职代办
枣庄公积金代办提取
枣庄公积金封存代办
枣庄公积金咨询
枣庄公积金加急代办
枣庄公积金提取政策
枣庄公积金政策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6-11 13:15:34点击:1513
自2022年9月1日起,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,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同时,阶段性放宽上述政策提取范围,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买家庭(包括职工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枣庄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,提取人范围放宽至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(包括配偶、父母和子女)。
热线电话
15964201068
上班时间
周一到周五
公司电话